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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本科) 招生简章
编辑日期:2023/1/2  来源:金安区教师发展中心  作者:金安区教师发展中心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安徽师范大学金安区教师发展中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

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

学前教育(本科)

二、学习及考核方式

1. 招生实行注册制,由学习服务中心统一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注册。

2. 每年可参加两次考试,每次最多可以考四门课程。

3. 中心组织专业课程教师进行集中授课,并加强管理,努力提高广大考生课程通过率。

4. 每门课程成绩60分合格,在学习服务中心学习期间享受自考统考自考成绩占60%,平时成绩占40%的待遇。

5. 毕业颁发自学考试毕业证书,毕业生原则上享受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同等待遇。

三、招生层次

本科:通过全部课程考核,学生可获得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安徽师范大学副署的自学考试本科文凭,符合学位申报条件者,经申请可获得安徽师范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

四、收费标准

根据省教育厅、物价局和财政厅教计【200615号文件规定,收取助学学费每生4000元(不含教材费、考试报名费),年限为两年。

五、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方式:请携带本人身份证至金安区教师发展中心二楼注册缴费报名

联系人及电话:

0564-3261920   孙老师  

0564-3261929  韩老师 

 址:六安市安丰南路23号(金安区教育局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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