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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六安市金安区2015—2016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教人[2015]48号
编辑日期:2015/6/18  来源:金安区教师进修学校  作者:金安区教师进修学校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各直属学校,中心学校,城区教育辅导组: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15—2016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的通知》(皖教秘师〔2015〕22号? )文件要求,在调研基础上,制定了《六安市金安区2015—2016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省教育厅和我区制定的《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本学年度各种类型的教师培训工作,特别是教师派训和校本(园本)研修活动,以提升我区中小学教师法纪意识、师德水平和专业素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特此通知
                                   六安市金安区教育局
                                  二O一五年六月十七日
抄:市教育局,区人社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六安市金安区2015—2016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实施方案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15—2016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的通知》(皖教秘师〔2015〕22号? )文件规定,为做好我区2015—2016学年度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区教师队伍素质,制定《六安市金安区2015—2016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实施方案》。
    一、培训目标
    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引导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认真学习师德规范文件和教育法律法规,提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法纪意识和师德水平;引导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习和研究教育改革发展政策以及本学年度培训主题(含信息能力提升工程)规定的各专题内容,提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政策理论水平与教育教学(保教保育)能力,推动我区基础教育改革步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培训对象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含民办和社会力量办学校、幼儿园)
    三、培训时间与学时
    (一)培训实施阶段
    1、启动时间(2015年5月—6月)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分学段、分学科开展全区中小学教师学年度培训主题需求调研活动,制定培训计划和各类培训方案(新任教师、在职教师和骨干教师)。
    2、实施时间(2015年7月—2016年5月)
    (1)、学年度主题培训(有效学习评价):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和骨干教师集中培训主要在暑假进行;在职教师的岗位培训的集中培训环节在寒暑假或双休日进行;远程培训、网络研修、送教送培、影子学习、校本研修、行动研究安排在平时进行。
    (2)、信息能力提升工程: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和市、区师训办确定的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二)培训学时
    各类培训学时按照省教育厅皖教秘师[2015]22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培训内容
    (一)师德与法治教育。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师德规范以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制定的关于师德师风建设的一系列文件以及教育法律法规,同时要加强安全、心理健康、校园文化、中国传统文化教育,将其纳入通识培训的必修内容。
    (二)业务培训
    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层次教师的培训要求,选择各自的业务知识模块(详见省教育厅皖教秘师[2015]22号文件)。
    四、培训实施
    (一)学年度主题培训实施
    1、培训模式:本学年度我区将进一步加大培训模式的创新力度,继续推行混合式模式培训。在职教师岗位培训采用集中培训+校本(园本)研修+远程培训(或送教送培)。以问题为中心,案例为载体,采取参与式、案例式、情景式、探究式等多种方法组织开展培训研修活动,在培训中注重问题讨论、互动交流或实践模拟等活动方式的使用。
    骨干教师培训则采取集中培训、网络研修、校本(园本)研修或影子学习相结合。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培训采取集中培训、网络研修或影子学习相结合。其中影子学习以任职学校为单位,师徒结对,以问题为中心,课例为载体,强化跟岗研修,落实问题解决。
    2、培训方式
    (1)、集中培训:义务教育阶段和幼儿园教师的集中培训由教师进修学校组织实施,教育局师训办、教研室、电教馆参与。集中培训采取送教送培、集中到培训机构的方式进行。聘请专家学者和一线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组成讲师团。采取现场指导、案例剖析、研讨交流、成果共享的形式进行。培训前和培训中区教师进修学校将向参训教师发放集中培训问题单、参与录等。
    高中教师集中培训由各校组织,在暑假中实施,结合业务学习同时进行,时间不少于三天。集中培训内容:(1)“有效学习评价”主题教材;(2)高中考试与评价改革政策。各单位集中培训后要将培训过程材料报局师训办和教师进修学校,作为认定集中培训学时的依据。逾期不报送将不认定学时。
    2、校本(园本)研修:各直属学校、中心学校和城区教育辅导组要高度重视校本(园本)研修计划的制定和实施,督促教师任职学校(幼儿园)、学科组认真扎实开展校本(园本)研修活动,要根据“有效学习评价”和“聚焦问题解决”问题单所反映出的问题以及学年度主题所涉及的培训内容,选取2-3个具有共性的问题,以“探究式”培训为主,以“课例式”研修为形式,针对不同阶段的教师,开展校本(园本)研修活动,着力提升教育教学能力。
    3、远程培训:线上学习与线下研修相结合,虚拟学习与教学实践相结合,采取专题学习、在线答疑、互动交流和跟进指导等方式进行。我区将依托省远程教育中心网站、安徽省基础教育资源平台和班班通设备等开展远程培训活动。特别要充分利用省基础教育资源平台的有利条件和丰富资源,开展网络远程学习。区教育局师训办将统一安排教师参加学习(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线上学习将按照学科由培训机构组成网络班级,指定班级指导教师进行教学管理,依托区教师进修学校组织实施。线下研修以学校或幼儿园(中心校、教育组)为单位,组成班级,由校长任班主任,在区教育局师训办和教师进修学校指导下进行组织管理。届时将通过网络向参训教师提供学习任务单和参与录。
    五、培训安排
    集中培训:2015年7月—2016年6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校本(园本)研修:2015年7月—2016年6月
    远程培训:2015年7月—2016年5月
    六、培训管理
    1、加强培训者团队建设。继续在我市(主要本区)内遴选特级教师、
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组成培训者团队,充实培训者团队专家库,继续实行培训者团队的动态管理。加强培训者团队培训工作,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进行,以此提升培训者队伍综合素养,提高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培训质量。
    2、 强化培训过程检查与督查
各单位要对校本(园本)研修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2015年12月—2016年2月区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各类培训的派训、培训过程监督情况以及开展的校本(园本)研修活动进行检查与督查。
    3、严格学时初审与认定
    各单位要对辖区全体教师学年度参加各类培训的学时进行初审、认定,并填写学时认定表(此表一定要清楚明确注明培训类型、培训机构、学时数、证书号),在规定时间6月28—30日交教师进修学校。师训办与教师进修学校于2016年7月对各单位报送的学时认定表进行审核、认定、验印。
    4、按时报送材料
各单位于会后将“有效学习评价”和“聚焦问题解决”问题单发放
给每位教师并及时回收,对问题单分别进行梳理,各形成两份问题报告(一式两份,一份交教师进修学校作为集中培训遴选培训专题的依据,一份留存作为开展校本(园本)研修依据)。同时将2015—2016学年度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校本(园本)研修计划和2014—2015学年度继续教育总结等五份材料于2015年6月28—30日交教师进修学校(同时交电子版)。
    2015—2016学年度《教师专业发展记录手册》交送时间:2016年6月28—30日。                                   
                              二O一五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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