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教师[2011]1号《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安徽省教育厅皖教师[2011]16号《关于安徽省“十二五”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安徽省2013—2014学年度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指导方案》和《安徽省2013—2014学年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指导方案》(以下简称两个方案)以及市、区教育局关于“十二五”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结合我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制定《六安市金安区2013—2014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办法》。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对现代学习理论有初步的了解,能够学会了解学生的学习心理和特点,学会了解幼儿的身心发展特点,并能够运用学习理论和学习策略开展教学设计并指导学生有效学习,指导幼儿健康快乐成长,能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学生学习中的疑难问题和保教活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提高课堂教学及保教的效率和质量。 二、培训对象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含民办和社会力量办学校、幼儿园) 三、培训形式 集中培训、校本(园本)研修、远程培训 1、集中培训:义务教育阶段(含学前教育)教师的集中培训 由教师进修学校组织实施,教育局师训办、教研室、电教馆参与。集中培训采取聘请专家学者和一线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采取专题讲座、案例研讨、合作交流、成果共享的形式进行。使参训教师根据所学现代学习理论反思过去教学实践,特别是在以学促教、学习心理与特点的了解、学生学法指导以及保教保育活动过程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进行深入剖析、交流研讨,从而学会如何指导有效学习和保教活动,提高课堂学习和保教保育效果。 高中教师集中培训仍由市教育局统一布置,依托我区教师进修学校实施。 义务教育阶段(含学前教育)教师集中培训的实施:各单位于会后将“有效学习指导”以及“保教保育”问题单发放给每位教师并及时回收,对问题单分别进行梳理,形成两份问题报告各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作为开展校本(园本)研修依据,一份于5月25日前报教师进修学校为集中培训提供信息。 2、校本(园本)研修:各中心学校、直属学校和教育辅导组要高度重视校本(园本)研修计划的制定和实施,督促教师任职学校、幼儿园或辅导片认真扎实开展校本(园本)研修活动,要根据“有效学习指导”和“保教保育”问题单所反映出的问题以及学年度主题所涉及的内容(具体参照两个指导方案),结合实际教学,开展多种形式的校本研修活动,真正提高教师指导学生有效学习的能力。教育局和教师进修学校将对各单位校本(园本)研修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 3、远程培训:依托省远程教育中心网站、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教育网站、安徽省基础教育资源网、金安区教师进修学校远程培训平台和班班通设备等开展远程培训活动,我校将统一安排教师参加学习(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培训内容 依据《两个指导方案》规定的内容进行。 五、培训安排 集中培训:2013年7月—2014年6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校本(园本)研修:2013年7月—2014年6月 远程培训:2013年7月—2014年5月 六、 培训考核、年度验收总结 (一)考核 2013年7月—2014年5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多种形式、多途径的“有效学习指导”及“保教保育”系列考核活动,由区教育局师训办、教研室、电教馆和教师进修学组织,由直属学校、中心学校和教育辅导组实施,考核采取参与校本(园本)研修活动、二级培训观摩指导、以赛代训等形式进行。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将对考查活动进行抽查。 (二)年度验收与总结 2013年12月—2014年1月区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校本(园本)研修活动进行检查督查。师训办与教师进修学校于2014年6—7月对校本(园本)研修学时进行审核、认定。 各单位请将2013—2014学年度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校本(园本)研修计划和2012—2013学年度继续教育总结等三份材料一式两份于2013年5月25日前交师训办和教师进修学校(同时交电子版)。 教师专业发展记录手册交送时间:2014年6月25—30日
金安区教育局师训办 金安区教师进修学校 二O一三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学习指导方案的通知.doc
2013-2014学年度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指导方案.doc
2013-2014学年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指导方案.doc
有效学习指导培训需求问题单.doc
2013—2014学年度幼儿园教师问题单.doc
认真开展各类培训 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王讲话.doc
金安区2013—2014学年度继续教育报名表.xls
2011——2012年中小学教师学历情况统计表.xls
2013—2014学年度高中教师远程培训报名表.xls
发表论文课题获奖论文登记表.xls
金安区中小学教师学科统计表.xls
金安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时认定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