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教秘[2010]92号
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检查的通知》(皖教秘基[2010]12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请各县、区教育局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抓紧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
二、请各县、区教育局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务必于11月5日前,将2009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已通过评定学校数和2010年度可通过评定学校数(见省教育厅文件附件1)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附: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检查的通知》(皖教秘基[2010]127号)
二0一0年十月二十六日 |